散侯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五等,低于侯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二品。
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二品,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,开国县伯之上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五等,低于侯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二品。
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二品,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,开国县伯之上。
宋朝光禄寺所属机构。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,以供太官之用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。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,以供太官之用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主管田赋改征实物后的行政事务。它一方面办理原由财政部主办的土地陈报,一方面则与地政署举办各种地税(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)。在各省市县设有田赋管理处办理此项事务。
官名,汉时韩(国)置,为种族之次长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韩在带方之南……有三种,一曰马韩,二曰辰韩,三曰弁韩……各有长帅,大者自名为臣智,其次为邑借。”“景初中,明帝……定二郡,诸韩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北魏曾有此规定,《魏书·杨椿传》说:“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,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,依律处刑五岁。尚书邢峦据《正始别格》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,注籍盗门,同籍合门不仕。世宗以新律既
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中郎将”。
官署名。即詹事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詹事府。参见“詹事府”。官署名。唐有此官署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詹事府为端尹府,为太子官署,掌太子家事。其长官为端尹、少尹。《新唐书
被贬降级的官吏。参见“左降”。
指郡府中的高级官吏。《汉书·循吏传·文翁》:“蜀生皆成就还归,文翁以为右职。”注:“师古曰:(右职)郡中高职也。”金代武散官之称。见“文资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司州刺史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