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吏
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。汉朝指冗从,从史之类。其地位相当于掾史,最高则为祭酒。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,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。晋朝郡、国、县皆置,为在编吏员; 依郡、国、县大小,郡国置十三至三十九人不等;县置四至二十六人不等。
州郡无固定职事的属吏。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“广少孤贫,亲执家苦。长大,随辈入郡为散吏。”晋朝干宝《晋纪总论》:“王弥者,青州之散吏也。”
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。汉朝指冗从,从史之类。其地位相当于掾史,最高则为祭酒。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,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。晋朝郡、国、县皆置,为在编吏员; 依郡、国、县大小,郡国置十三至三十九人不等;县置四至二十六人不等。
州郡无固定职事的属吏。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“广少孤贫,亲执家苦。长大,随辈入郡为散吏。”晋朝干宝《晋纪总论》:“王弥者,青州之散吏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等置,从六品上,为中军将军的属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车马。见《汉官》、参看“公主家令”条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正九品,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置,支应所又称支承所,属太府监,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以都监二人为主官,正九品。
① 官署名。隋朝行台省下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四员。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下亦置,监一员、丞四员,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。唐朝将作监下亦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 (或称少监) 一员、丞一员,掌采伐木材;
官名。南朝梁置,称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十六班,与智威将军等代旧征虏将军,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六班。陈沿置,改称为五威将军之一,定为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
见“上名”。
官署名。北魏前期置,属尚书省。设尚书为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。多以侍中、殿中尚书、吏部尚书等官参、治、录其事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、孙权皆置。统诸军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献帝时曹操、孙权都置,统各军。三国时蜀也置。
即“小司武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副长官。初置茶饭处,设有副总领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改饭房为外膳房。二十四年,改副总领为尚茶副、尚膳副各一人,正五品。分别协助尚茶正、尚膳正管理茶房、膳房事。又,清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