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将帅
官名。太平天国地方行政官。天历乙卯五年至辛酉十一年 (1855—1861) 间设,为守土官,由天朝直接派任。初掌一省民务,后改任郡邑政事。全省民务另置官管理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地方行政官。天历乙卯五年至辛酉十一年 (1855—1861) 间设,为守土官,由天朝直接派任。初掌一省民务,后改任郡邑政事。全省民务另置官管理。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宾”。
官名。即“太子左卫率”。
官阶名,金朝置。为武散官从三品上,位在骠骑卫上将军下,辅国上将军上。散官只有官阶,无具体职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三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二品。
即宫禁。指皇帝所居皇宫。亦用称皇宫内官署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 “将军受诏领禁兵,不宜轻出入宫省。”宫中官署,即设在宫禁中的办事机关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今大行在前殿,将军受诏领禁兵,不宜轻出入宫省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世祖至元十五年 (1278),由大都等处玛瑙局改立,领大都、弘州两处造作。置提举、同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十卒为乡,置乡帅以管理之。参见“卒帅”。
即世代传袭之职位。清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勋职,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。初定封爵之制,公、侯、伯之下未立子、男,而别立五等世职,共为八等。皆为满名。乾隆元年(1736)奏准,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
东宫侍从武官。南齐设。梁沿置,流外七班。职同“殿中将军”。
官名。隋制于东岳泰山、西岳华山、南岳衡山、北岳恒山、中岳嵩山各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唐沿置,庙令秩正九品上,掌祭祀及判祠事;下设祝史,掌陈设读祝,行署文案:斋郎,执俎豆及洒扫之事。宋亦置五岳庙令与庙丞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右六司之一,置卿一人,又有郎中、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