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属太尉,为一曹之长,总领曹事。汉代太尉等公府分曹办公,总领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,副职称属或史,某曹之掾,称某曹掾。曹,类似今天的局、处、科。太尉,掌全国之武事,为最高的军事长官,为三公之一。《后汉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 (1694)设。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。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,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。
对已死的大臣追赠爵位和谥号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光烈阴皇后》:“追爵谥贵人父为宣恩哀侯,弟訢为宣义恭侯。”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。其途有二: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,如编、检迁中允、赞善; 翰、詹、坊、局、国子监堂官、京堂之依制升用。雍正(1723—1735)初,以编、检、庶吉士内用科
官名。辽朝袭唐制置。司经局官员,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前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清朝由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。汉译为“内府佐领”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函人为甲。”北周仿函人之职置函工上士,正三命;函工中士,正二命;函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制甲,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