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内拯危
官名。太平天国之医官,属朝上职官。详“朝上典官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之医官,属朝上职官。详“朝上典官”。
官名。金置于盐使司,秩正九品,掌分管盐使所属盐场的发买收纳恢办之事。
官名,汉置,为盐泽长之副,佐长掌盐泽事务。参看“盐泽长”条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主持洛阳宫殿苑林的营建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 “及宣帝营建东京,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,宫苑制度,皆取决焉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户籍的清定。《魏书·外戚传上》: “太和(477—499)中初立三长,以(闾)庄为定户籍大使,甚有时益。”
吏名。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。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。书吏名。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,负责发送文书、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。参看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书吏经制额缺》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在左平章政事下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
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,亦称蛮夷长官司,并以土人为长官、副长官。明朝沿元制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。从七品。职位低于蛮夷长官司长官,亦有所辖之地区,受地方武官都指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