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对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。因其均有监察稽核,建言朝政,纠弹百官之责,故亦统称为“言官”。明代六科与都察院分别独立,通称“两衙门”,至清雍正 (1723—1735) 以后六科并入都监院
也写作魁帅,对山贼匪盗叛逆者之首领的泛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赵俨传》:“诸奸结叛者八百余人,散在原野,惟取其造谋魁率治之,余一不问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经应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皆属杂出身。参见“杂流”。宋制,凡非经科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均称为“杂出身”。
官名。宋代设置,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,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五品,掌总知御膳,进食先尝,兼管从官食。其佐官有使、副使、直长、都监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始置,为尚食局的主官,属宣徽院。元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置尚食局,属宣徽院,掌进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及北魏置。为将帅左右的亲信侍从,因行军多居营帐,故称。北魏初,诸王亦置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渐尚王之下。
官署名。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(1384)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、右断事二人,提控案牍一人,并从九品。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,总治五军刑狱。又分设五断事司,各置稽仁、稽义、稽礼、稽智、稽信五人,俱正七品,分理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敦睦宫所属丁户。唯于南京设一处提辖司。
学官名。元代州学之制,上、中州设教授一人,秩从九品,下州设学正一人,秩未入流。明清时州儒学均置学正,掌训迪生员。明制秩未入流,清制秩正八品,参见“学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