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朝珠

朝珠

服饰名。亦称素珠。清朝官服之一。用珠宝穿缀而成,每盘一百另八颗,中有四颗大珠,垂于胸前者叫佛头,背后者叫背云,另有三串小珠,称为纪念。用以分等第、别品秩。依典制所定,帝后、王公大臣以下,文职五品,武职四品以上及翰詹、科道、侍卫、公主、福晋以下,五品官命妇以上均得带用。珍珠、东珠为御用。诸王至文武一品官用珊瑚。文武二品官以下用杂宝及诸香为之。礼部主事、太常寺博士、鸿胪寺鸣赞、国子监监丞、光禄寺署正等官,仅在坛庙执事、殿廷侍仪时用,平时仍不准用。嘉庆(1796—1820)以后获准赏带者更多。


清代五品以上官服佩饰。形制同念珠,其数一百零八粒,以珊瑚、琥珀、蜜蜡等物制成,悬于胸前。王公以下,文职五品、武职四品以上及翰詹、科道、侍卫、公主、福晋以下,五品官命妇以上均得佩用。礼部主事, 太常博士、典簿、读税官、赞礼郎,鸿胪寺鸣赞,光禄寺署正、署丞、典簿,国子监监丞、博士、助教、学正、学录,除在坛庙执事及殿廷侍仪准用,其平时燕处及在公署, 仍不得佩用。皇帝所佩朝珠,以东珠制成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师旅

    ① “师”、“旅”合称。分见“师”、“旅”。② 引申为军队。

  • 无害吏

    秦汉公文术语,用以说明官吏的品行和能力。历来注家说法不一,或以为通晓法律令,无人能与之相比,或以为持法公正,不以己意私怨枉法。指执法公正,不以私枉法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凡郡国皆掌治民……秋冬

  • 王家郎

    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郎官。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 熹平五年(176 )“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,除郎中、太子舍人至王家郎、郡国文学吏”。秩二百石。官名,汉置王家郎即王国之郎中,俸二百石,掌宿卫。《后汉书

  • 秘阁令

    “秘书令”别称。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 “(游肇)转通直郎、秘阁令,迁散骑侍郎、典命中大夫。”

  • 致政

    ① 辞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七十而致政”。郑玄注: “致政,还君事。”②归还所掌政权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郑玄注: “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,谓之周礼。营邑于土中,七年,致政成王。”

  • 土指挥同知

    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从三品,甘肃地区置六人:驻碾伯县赵家湾、上川口、老雅堡、胜番沟各一人,平番县属西大通峡口一人,河州卫一人;青海地区一人,驻西宁县起塔镇;云南省一人,驻广西州属猛龙。

  • 上路

    路的等级之一。元制,路分上下两等,十万户以上为上路,但地势冲要而户口稍减的也得列为上路。

  • 土县丞

    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县或土县内。正八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五人:楚雄、平彝、新平、蒙化厅

  • 配隶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刑部置,分属都官司,掌配隶人名籍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并入举叙案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沿置。由都官郎官领之。

  • 宁国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袁绍置,为统兵武职。张郃自校尉迁此。官名,东汉末年袁绍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(公孙)瓒破,郃功多,迁宁国中郎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