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入流土官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于广西省置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于广西省置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公府或郡县佐吏,掌农桑等事,简称田曹。其后,晋公府也置,兼掌分察州郡。《晋书·温峤传》:“司徒置田曹掾,州一人,劝课农桑,察吏能否,今宜依旧置之。”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陕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设四科:
官名,汉置,为郡国佐吏,为集曹副长官,掌佐集曹掾上计和收录所属县的上计簿,兼掌粮谷输纳。参看“集曹”、“集簿”、“集曹掾”条。
见“资善堂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
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设置,见“护国军军政府军务院”。
见“戈什哈”。戈什是“戈什哈”的简称,见“戈什哈”条。
女真部落与军事组织称谓。金建国前,“猛安”为女真部落统军首长,“谋克”为氏族长。建国后,诸军由猛安、谋克逐级统领。初制三百户为一谋克,十谋克为一猛安。后来减少到二十五人为一谋克,四谋克为一猛安,一谋克
即“札萨克达喇嘛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正四品,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侍御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