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发三司使公事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官名,西汉时称大乐令(见《后汉书·桓谭传》),明帝时改称大予乐令(见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),东汉称大予乐令,掌伎乐,凡国祭祀,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等;俸禄六百石,有丞一人,属吏二十五人,乐人三百八十
即“判吏部事”。
即“堂除”。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道武帝天赐)二年(405)二月,复罢尚书三十六曹,别置武归、修勤二职,武归比郎中,修勤比令史,分主省务。”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,遂罢。
官名。汉置,属左冯翊,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(载《薛氏钟鼎款识》卷18第4至6页)。所掌似为会计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,掌三司规划、审计之事。员额三人,秩正七品。
官名。北魏洛都时代,于畿郊经途要隘各置尉,职掌稽察行人,维持治安。北齐沿其制,于畿县各置行经途尉:邺县置十二行经途尉;临漳县左部尉所属有九行经途尉;成安县后部尉所属有十一行经途尉。据《隋书
官名。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给事上士,正三命,掌理六经及诸文志,给事于皇帝左右。其副职为给事中士,员额六十人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