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秦汉郡置,为郡守(太守)副贰,佐郡守掌众事。边郡别有长史,掌兵马。秩六百石,由朝廷任命。东汉建武六年(后30),令郡太守病,丞、长史代行其事。后又罢边郡丞,以长史领郡职。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,魏八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驾部司”。
女官名。唐,明皆置。属尚功局。掌锦綵、缣帛、丝枲;有赐用,则旬别案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官爵名。春秋已见。一说为秦国爵名,一说为官名,或即车右。战国时为秦二十等爵第四级。秦汉因之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,不更言其不豫更卒之事。此当秦及汉初制度。汉文帝以后,九级爵五大夫以上始得免役
汉代郡太守的别称。见《潜夫论·劝奖篇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六品上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三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二品。
即“绫锦院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隶詹事院。秩从五品。二十年,升正五品。三十一年,改掌谒司。
官名。即“司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脏贿没收。唐置,在府为法曹参军,在州为司法参军,在县为司法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