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吏部尚书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享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享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。唐制,铨试合格后注官,得参考选人意愿,即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下》所谓“询其便利而拟”,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,可以要求重新注拟,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。下届冬集时可免试
官名。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,以经承为主官,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。
北魏时为“吏部”别称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 “(元晖)迁吏部尚书,纳货用官,皆有定价,大郡二千匹,次郡一千匹,下郡五百匹,其余受职各有差,天下号曰‘市曹’。”
①周朝州府最高行政长官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分国以为五乡,乡为之师; 分师为五州,州为之长。”一说即“州伯”,是为二百一十国之长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于千里之外设方伯。二百一十国为州,州有州伯。”《礼
官名,东汉置,属少府,掌濯龙园,俸六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钩盾令》。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属官有濯龙监,掌管濯龙园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濯龙亦园名,近北宫。”
官名。清沿明制,户工二部均差本部司员到各税关任关税监督,后改为通差六部司员,继而又改为特简京员往任,或由将军、织造、盐政兼理,多用满人,尤其是淮安关、广东海关,例以内务府司员充任。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令天下州军皆建玉清宫,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。重和元年(1118),诸路各置提举,以漕臣充任,选通判为同提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。
卫士名,三国吴置,隶属无难督,掌护卫皇帝。
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省试,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,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,以防亲友请托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,令省试、解试考官锁宿。此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