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。
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。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。又,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。
都转运使简称。都运是都转运使的简称。详见“都转”、“都转运使”条。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平则门窑场,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置光熙门窑场,各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一人。
州分职吏名。西晋末江州设置,见《晋书·华轶传》,掌参议军事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明制,铁券可世代相传,故称。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参见“从事”。官名,也称从事,为诸从事之总称,各掌一方面的事务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·司隶校尉》:“从事史十二人。本注曰:都官从事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功曹从事,主州选署及众事。别驾从事,校尉行部则奉引,录
“河南等路行中书省”、“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”的简称。
吏名。辽朝北枢密院吏员,在北枢密院通事下。
即“敦睦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