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下都尉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《江表传》:“(孙)皓以(何定)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,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(《三国志·三嗣主传》裴松之注引)
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买酒买米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》:“皓以其恶似张布,追改定名为布。”注:“《江表传》:定,汝南人,本孙权给使也,后出補吏。定佞邪僭媚,自表先帝田人,求还内侍,皓以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。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《江表传》:“(孙)皓以(何定)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,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(《三国志·三嗣主传》裴松之注引)
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买酒买米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》:“皓以其恶似张布,追改定名为布。”注:“《江表传》:定,汝南人,本孙权给使也,后出補吏。定佞邪僭媚,自表先帝田人,求还内侍,皓以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。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士中大夫复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总领东京军民政事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临时差遣监督军务的使职。西汉置。《汉书·刘屈氂传》:“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,安受节闭军门,不肯应太子。”东汉亦或置。灵帝时刘焉、刘璋皆以监军使者领益州牧。三国吴亦置。官名,简称监军,也称监军事
官署名。为长宁寺的主官,见“长宁寺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时始设,员额三人。唐沿置,员额一人,从六品下,掌判监事,唐以后均为国子监的内部事务官。宋员额一人,元丰改制前选差京朝官或选人充任,元丰改制后定为正八品官。金代员额二人,升为从六品,明昌二年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驼牛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亦称浚江将军或陵江将军。魏、晋皆定为五品。十六国前秦亦置。南朝宋五品。梁时地位下降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二班,仅高于偏、裨将军,授予门第较低的士人或寒人,普通六年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城守尉”。
官名。即刑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改刑部郎中为司刑大夫。掌律法,按覆大理及天下奉谳,为尚书、侍郎之贰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刑部尚书》、《新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