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吏部四选差遣阙榜公布后六日,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阙,为经使阙。登记此阙者,有恩例、资考、举主等限制。宋吏部窠阙名。宋制谓吏部四选差遣榜公布后六日(即非次阙公布之次日)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
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夏官、秋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司空卿为长官,设小司空上大夫、冬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。掌国家各种工匠,负责兴造、制作事务,以及金属开采炼制,河道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南朝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一班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度支司”。
官名。①春秋时齐国置。《晏子春秋·外篇》:“景公盖姣,有羽人视景公僭者。”②一说为周朝置,掌征收羽毛制作饰物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羽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以时征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,以当邦赋
即“包衣昂邦”。
①世代在本国做官的贵族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所谓故国者,非谓有乔木之谓也,有世臣之谓也。”②父辈老臣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大夫不名世臣侄娣。”郑玄注: “世臣,父时老臣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
“侍御史”别称。南北朝称御史台为南台,故名。《和墓邃志》:“俄迁员外散骑侍郎,领南台侍御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三)。
服饰名。指帝王所赐之官服。始于周朝。周之官秩,自一命至九命,分为九等。各视其命之数,有一定之制。故将天子按诸侯、大臣爵秩品位所颁赐之制服,谓之命服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,敢有安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