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蒙古语文翻译之事。以蒙古员外郎一人主之,下设主事、经承等员。
官名,王莽置,为九卿属官,分掌中都官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置大司马司允,大司徒司直,大司空司若,位皆孤卿。更名大司农曰羲和,后更为纳言,大理曰作士,太常曰秩宗,大鸿胪曰典乐,少府曰共工,水衡都尉曰予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四品亦封此。五十一年,改为宣武都尉。
即唐朝十六卫之左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除府字。
官署名。即内史省,隋炀帝大业十二年(616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省,三年改中书省。官署名。见“内史省”。
官名。金置,秩正八品,掌监草场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。其职权与把总相同,但品秩、俸饷略低,只正九品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外委千总”。
官署名,金朝承安四年(1199)改提刑司设。掌一路之司法刑狱、考核官吏,兼劝农桑。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8)设提刑按察司。二十八年,改称“肃政廉访司”。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,主管一
行春,即行县,见“行县”条。
即“兀刺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