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宣德四年(1429)始置。景泰间(1450—1456)移于平山(今属河北),又移满城县。天顺元年(1457)仍移于易州(今河北易县)。设官专理其事。初以尚书或侍郎督厂事。嘉靖后改以主事管理。
汉朝官府属吏,秩多为百石,称百石卒史,唯三辅卒史称二百石。如《汉书·循吏传》载,黄霸入穀沈黎郡,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。西汉中叶以后至东汉,碑传少见。1、官名,秦汉皆置,为卿和郡的佐官,秩百石或二百石,位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宫局,掌宣传启奏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① 明清中央各部院等衙门属官之通称。主
即“噶布什贤喇依昂邦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预备立宪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改考查政治馆设。掌议复宪政折件,承拟周查各件,研究各国宪法,编订宪法草案,考核法典草案与单行法规,并汇成全国统计表诸事。以军机大臣兼领馆事。宣统三年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金布律》:“都官佐、史不盈十五人者,七人以上鼠(予)车牛、仆。”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刑名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正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掌民刑诉讼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东汉置,即以郎官典校皇家秘籍图书。《后汉书·杨终传》: “征诣兰台,拜校书郎。”三国魏隶秘书,八品。十六国北凉及北魏、北齐沿置。北魏属秘书省,亦称“秘书校书郎”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,即左、右翼马厂之长官。清太仆寺所辖马厂分为左、右两翼。左翼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,右翼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。康熙四十四年(1705),定左、右两翼马厂各设总管一人,正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