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治卿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从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
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四阶,秩从二品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从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
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四阶,秩从二品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茶膳房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总领东京军民政事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,至光绪(1875—1908)间改为一人。
官名。元皇庆中置上都尚饮局,属光禄寺,秩正五品,掌同大都尚饮局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清代后期的地方武装,相当于前代的乡兵。嘉庆初,白莲教起义,由于当时绿营腐败,清廷曾招募四川、陕西、湖南三省乡勇帮助绿营作战。
官署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官名。宋朝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属官,员八人,分掌治水之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铸造钱币。世宗大定二十年(1180)由代州钱监改名。设钱监、副监、丞各一员,以州节度同知、观察判官兼领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