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军副翼尉
即“帮办翼尉”。
即“帮办翼尉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于左监门府置,六十员,正六品,与右门尉同掌宫城门禁守卫等。
即“和硕额驸”。
官名。见“封驳司”。
见“外兵参军”。
官名。北宋英宗治平元年(1064)置,以他官兼任,皆选医术精深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太医局职事官,位在令、正之下,从七品。南宋改为正九品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太医局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京兵马都总管府长官,多以南京留守兼任,以朝廷大员为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刑事事项;二、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三、国际交付罪犯事项;四、关于赦免、减刑、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。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,掌喀喇沙尔回城(新疆建省后改为焉耆府)事务。属官有印房章京、粮饷章京、笔帖式等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,以侍从以上官充任。掌受民词以报于尹,隔日率僚属诣东宫禀事。九年罢。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临安府尹”。
官名。清朝鸿胪寺主管官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,以礼部满洲尚书兼。掌总理赞导朝会、宴会、祭祀礼仪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官名。清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,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,其地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