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《周礼》称朝廷举行朝觐会同等大典礼仪担任相礼之人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朝觐会同,则为上相。大丧亦如之。”郑玄注: “相,诏王礼也。出接宾曰摈,入诏礼曰相。” ② 汉朝以后对宰相的尊称。宋朝宰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改原修文馆而置,隶门下省。掌详正图籍、教授生徒,参议朝廷制度沿革、礼仪轻重之事。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后以宰相兼领馆务,号馆主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避太子讳,改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平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制用语。即以铜铸成印章,在印柄系黑色的绶带,是标志一定官阶的服制,亦称铜印黑绶,规格在金印(章)紫绶、银印(章)青绶之下。汉朝规定吏秩在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者,多应用铜印黑绶。魏晋南北朝时,一些官职的
官名。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。洪熙元年(1425)始设。正统(1436—1449)始遍设于各省各镇,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,控制地方官员,权势显赫。嘉靖八年(1529)后始革。
官署名 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。掌坛庙之修整、扫除事。由堂官酌委寺丞、博士、典簿、赞礼郎、读祝官等管理,无定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裁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(401),复尚书三十六曹,曹置代人令史一人,由鲜卑人担任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,自受处分之日起,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诸侯群臣封迁爵秩命数等级之文书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典命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。”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掌管诸侯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