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清等处大兵农使司
见“大兵农司”。
见“大兵农司”。
官名,汉置,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,掌评全国审判定案中的疑事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申屠刚、杜林为持书。”注:“持书即持书侍御史,秩六百石。”参看“持书侍御史”、“治书侍御史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1072),改市易务置,掌收购滞销货,出售市场缺货,以平抑市场物价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拨归太府寺。元丰七年(1084)复为市易务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的提举市易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司经之下,掌经史图籍、笔砚等事。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下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。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。设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等官。掌大驾金鼓、旗纛,帅力士随驾宿卫。清朝顺治十一年 (1654) 沿置,属銮仪卫、掌
官署名。五代藩镇多私置河锁,以所征之利为津渡之资。北宋初,陈州城北有蔡河锁,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 罢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(1015),又于京城蔡河上下游置上、下二锁,属提点仓场所,掌征收蔡河中舟船
官名。尚书省郎官。北魏置,协掌军事,属七兵尚书。《魏书·李先传》: “以先为尚书右中兵郎”,“转七兵郎,迁博士、定州大中正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
官署名。秩从三品,掌翻译刻印儒学典籍,设于元文宗天历二年(1329)。置太监检校书籍事二员,从三品; 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员,从四品;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,从五品。下辖监书博士二员,正五品,掌品定图画;
官名。即“司田参军事”。
①大乐正、大司寇、司市合称。见《礼记·王制》。②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合称。③司马、司徒、司空合称。见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。④指齐国军队中执掌鼓、金、旗以发布号令的三种官。见《管子·兵法》。⑤管理农、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