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曹给事中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,后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,后罢。
官名,汉朝时西域焉耆国设此官,为低级武官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,参看“击车师君”条。
明代监察御史“代天子巡狩,所按藩服大臣、府州县官诸考察,举劾尤专,大事奏裁,小事立断。”其出使专任纠察,多以职务为使名,但总为十三道监察御史之任。到清朝,以六科(吏户礼兵刑工)给事中与各道御史共同担任
秦汉时掌管里政的小吏。晋朝沿置。县率百户置一人,其土广人稀,听随宜置里吏,限不得减五十户。乡官名。犹里长、里正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县率百户置里吏一人,其土广人稀,听随宜置里吏,限不得减五十户。”
明朝巡抚之别称。
官名。①秦末张楚农民政权置。职主监察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以朱房为中正,胡武为司过,主司群臣。”②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。东汉献帝延康元年(220)曹丕从陈群之议置,一说曹操
郡门下及诸曹吏名。东汉始置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说:郡府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、干,主文书。”是干与书佐均为主文书之吏,在郡府中分置于门下及各曹,干地位在书佐之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司马芝传》谓河南郡有门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朝内六部主管官员的首领。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(公元1861年春)《幼主诏旨》以朱兆英为殿前吏部正天官、部官领袖,职同副掌率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美利坚、德意志、秘鲁、意大利、瑞典、挪威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葡萄牙等国交涉事务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并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
明清按察使之别称。
工官。战国楚置。主持器物制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