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殿中监

殿中监
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,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,领禁兵。《三国志·卫臻传》: “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,臻奏案之。”两晋及十六国后凉皆领禁兵,掌殿中宿卫,管理皇帝生活事务,亦代宣诏旨,地位虽低,颇有权势。南朝沿置,南齐分内、外殿中监,隶尚书省,梁、陈称殿中内、外监,皆为流外官职,资品甚低。北魏亦为禁卫武职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。北齐员四人,置于门下省殿中局,驾前奏引等事,其职司已异。隋朝改名殿内监,唐朝复称殿中监,员一人,从三品,为殿中省长官,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中御大监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罢; 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为殿中省长官。辽朝亦置,为南面官,殿中司长官。


官名。魏始设此官,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,领禁兵,七品。历代相沿,名称有异。南齐有内外殿中监各八人,梁、陈两代沿袭。北魏设殿中监,北齐设殿中局,隋朝改称殿内局,隋炀帝大业三年又改殿内局为殿内省,以监为长官,少监为副;掌诸供奉,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。唐改称殿中省,职制与隋同。辽殿中司置殿中监,掌供奉、礼仪等。清朝的内务府,其职掌与此类似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八·殿中监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殿中省》、《辽史·礼志五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科

    官署名。① 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八人。南京刑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

  • 陶工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土中大夫陶工中士佐官,员一人,正一命。

  • 疑丞

    官名,掌供天子咨询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虞夏商周有师保,有疑丞。”《尚书大传》:“古者天子必有四邻,前曰疑,后曰丞,左曰辅,右曰弼。天子有问无以对,责之疑;可志(记)而不志,责之丞。”

  • 校司马

    武官名。掌领一校之兵的司马。“校”是秦汉将军所领兵分部的编制单位,相当于部。或由校尉率领,如秦代有左右校,由左右校尉统之;或由司马率领,如汉代有诸校司马,见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。

  • 登闻鼓院

    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(1007)改鼓司置,设判院官二人,以带职朝官或卿监充任。凡官吏士民有诉冤枉,皆受其词而上于皇帝,藉此通达民情。辽景宗保宁三年(971)置,设登闻鼓使为长官,属南面官。金朝掌奏进

  • 搢绅处

   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设,掌管进呈月折、循环簿、四季搢绅录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
  • 弁工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怀远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置,掌交州、龟兹、占城、大食、注辇、于阗、甘州、沙州、宗哥等地贡奉与通使事宜,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、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鸿胪寺。官署

  • 侍中祭酒

    官名。西汉有侍中仆射,东汉改置祭酒,为侍中之长,不常置。南朝齐以侍中高功者为之。梁沿置,凡侍中高功者在职一年,诏加此官,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门下省禁令。官名,汉置,初称侍中仆射,以久任年高望重者为之,

  • 枢副

    枢密副使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