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前左右卫将军、副将军
武官名。金置,属殿前都点检司,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,总领护卫。
武官名。金置,属殿前都点检司,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,总领护卫。
一般对在京都中央各衙门任职官员的统称。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,故名。《北齐书·崔劼传》: “世门之胄, 多处京官, 而㧑二子拱、 㧑并为外任。”唐朝又称“京职事官”,指
宋朝吏人出官别称。宋制称吏人任满注授官员为出职。有年劳补官法专门规定吏人出职的办法。参见“年劳补官法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四年(798)置,二员,以崇禁卫,从二品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政事省官员,袭唐中书舍人之制,掌侍奉进奏、参议表章,及劳问有功将帅及大宾客,按察详决冤狱等事。政事省改称中书省后,改称中书舍人。
标志官员身分的用具。官员上朝皆执笏,有事则书之,故常簪笔。魏晋南北朝时,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白笔,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、尹及武官不簪,加内侍者乃簪。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手板头复有白笔,以紫皮裹之,称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三级,任司书生、司号长等,秩视把总,阶正七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会同办理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官名。清代后期,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一般为简任官。次于督
官名。①周朝宫中小臣。掌传达王命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 “问内竖之御者。”郑玄注: “内竖,小臣之属,掌外内之通命者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内竖》:“掌外内之通令。”郑玄注: “内,后六宫; 外,卿大夫也。
郡门下吏名。东晋置,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《建宁太守爨宝子碑》在小吏下另有威仪一人,亦为小史的一种,掌郡府中及太守出行时仪卫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外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外火器营训练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