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,带原职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监察御史,故名。
同“时见”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时会,以发四方之禁。”郑玄注:“时会即时见也,无常期。”参见“时见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次上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秦朝设车府令,赵高曾任此官;掌管皇帝的车舆。汉朝和曹魏时期都设车府令,属太仆。南北朝时也设车府令;宋齐以后属尚书驾部;北齐以后又属太仆。唐朝设车府署,为太仆寺所属四属之一,设令、丞各一人,掌管王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,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崔玮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傅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官名,也省称五威右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员四人,品秩比诸房禁防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置司潭州路(后改名天临路,今湖南长沙),监治潭州、衡州、道州、永州、郴州、全州、宝庆、武岗、桂阳等路。设使、副使等,隶江南行台。二十八年,
“大理正”、“大理监”、“大理平(评)”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