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渠令
官名。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,一员,正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河渠署”。
官名。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,一员,正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河渠署”。
官名。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、右春坊置,左、右二人,从六品,掌弹劾纠举。不常设。又置为内官散官,以授从八品宦官。
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康定元年 (1040),合并奉宸五库置,掌收储金银珍宝,以供宫廷须索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提点一人,以内侍都知充任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官库名
官名。清置,见“伊犁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司州,设令、丞。
官名。参见“工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副长官,置一人,从七品下。
郡守及其副职,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。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绍兴三年:“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官名。明初以南京为首都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为北京,置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所属有六曹清吏司。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(公元1420年)定都北京,以南京为留都,六部官属移至北京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署名。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。宣宗兴定五年(1221)二月,置于南京路单州,以招集河北离散民众。参见“招抚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