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河道

河道

官名。亦称管河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弘治(1488—1505)中河南设一人,以按察司副使充任。隆庆六年(1572)添设一员,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,置各分司管理河务,后渐裁分司,改归河道管理,掌理疏浚堤防之事。初带原品衔充任,乾隆十八年(1753)定为正四品。共设十一人,计直隶五人,山东、河南、江苏各二人。其中专任者,有直隶永定河道、山东运河道、江苏淮徐河道及淮扬河道四人,其余各道皆由地方巡道兼管。光绪(1875—1908)年间仅余永定河道为专任,其余各道皆为兼管。另有河库道掌理治河银两,品级与河道同。

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管河道堤防疏浚等事;凡与河务有关的地方,都设河道。江南淮徐河道驻徐州,淮扬河道驻淮安,山东河道驻济宁,直隶永定河道驻固安。这些“河道”,都是专理河务的官员,故以此名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河道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邮政总局局长

    官名。清末邮传部所辖邮政总局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简任,由署邮传部左侍郎兼署。掌总领本局事务。

  • 中都护

    官名。三国蜀昭烈帝章武三年(223),以李严任之,统内外军事。宋朝初年亦置,位在五大都督府长史之下、少卿监之上,后不常置。官名,三国蜀置,统内外军事,为军事长官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章武二年,

  • 举谣言

    汉朝举士的科目之一。谣言,指民间的讽刺歌谣,即民间舆论,犹今之讽刺性的顺口溜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光和五年,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”注:“谣言谓听百姓讽谣善恶而黜陟之也。”

  • 族师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百家为一族,族师掌一族行政戒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“族师,每族上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。月吉,则属民而读邦法, 书其孝弟睦有学者。春秋祭酺,

  • 参录尚书事

    官名。东汉尚书权重于太傅、三公(司徒、司空、太尉)和大将军。此五官中无论那官执政,都必须加“录”或“参录”。“录”即“掌管”“总领”,“参录”即“参与掌管”。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(永建元年)丙戌,太

  • 司王宥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王囿之长。掌王园林管理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谏��》记周王命令谏“��王宥”。宥即苑囿,司王宥即是周王御用园林之长。其职掌相当于《周

  • 集英殿修撰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六品贴职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最高等贴职,位次于待制。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。

  • 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设广东按察司,二十年,定名为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。置司广州路,监治广州、韶州、惠州、南雄、潮州、肇庆等路。二十六年,移司于韶州路(今广东韶关)。二十八年,

  • 计省

    宋朝三司别称。宋朝掌管国家财政的官署。《宋史·职官二·三司使》:“国初沿五代之制,置使以总国计,应四方贡赋之入,朝廷不预,一归三司。通管盐铁、度支、户部,号曰计省,位亚执政,目为计相。”

  • 主客长史

    官名。麹氏高昌国主客部长官,职掌同尚书。参见“主客”③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