泄谟觚
官名,汉时伊都国置此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伊都国,官曰尔支,副曰泄谟觚、柄渠觚。有千余户,世有王,皆统属女王国。”
官名,汉时伊都国置此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伊都国,官曰尔支,副曰泄谟觚、柄渠觚。有千余户,世有王,皆统属女王国。”
少数民族首领名。岭南少数民族,俗好相杀,欲相攻则鸣铜鼓,到者如云。有鼓者号为“都老”。俚人呼其所尊为“倒老”。都老、倒老意思相同。见《隋书·地理志下》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一人,正二品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属工部,掌工作营造材物。
职位低微的小官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,程试殿最,随能升授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通讯联络。《左传·文公十七年》: “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。”杜预注:“执讯,通讯问之官。”孔颖达疏:“使执讯,使之行适晋也。与之书,与此执讯书,令持以告宣子。”官名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官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战国齐置。掌都邑行政的长官。《孙膑兵法·擒庞涓》: “孙子曰: ‘都大夫孰为不识事? ’“张震泽校理: “战国时各国多行郡县制”,“齐国不设郡,其县邑仍用旧称为都,其长官称都大夫”。
文书名。即奏折之抄件。详“奏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