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参事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无定额,奏任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无定额,奏任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见“主管机宜文字”。军事幕职名。宋置,南渡后改称主管机宜文字。为御营使、宣抚使、宣抚处置使、招讨使、制置使、制置大使、经略安抚使、总管、钤辖、都统制等所属,掌书写机密文书。南宋隆兴年间杨存中为御营使,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筹备防务事项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设,掌管捐纳人员按卯掣签加捐过班注册,稽察捐生银数及出身履历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本处成立之前,其职任属求贤科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六尚局所领诸司官,二十四司、二十四典之佐。隋置掌言、掌簿、掌正、掌闱、掌籍、掌乐、掌宾、掌赞、掌玺、掌衣、掌饰、掌仗、掌膳、掌酝、掌药、掌饎、掌设、掌舆、掌苑、掌灯、掌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军器库副使置,为医官阶官,从七品。金朝为正七品下阶太医官。元朝为正六品太医散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七品下,称成安郎。
见“殿试”。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即“殿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汉丞相府、东汉三公府属吏,主东曹,职掌二千石长吏选择迁除。东汉秩比四百石。三国两晋公府沿置。两晋末以参军代之,秩四百石,后罢。十六国亦多置。官名。西汉丞相府,东汉三公府皆置。汉朝公府办事分曹,
官署名。明洪武元年 (1368) 始设,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。四年革。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五年 (1301) 由警巡院分置,后以左、右警巡院副使、判官、典史各一员主之。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为管理仓储市易,供应宫廷粮食薪菜、百官禄廪的事务机关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领平准、太仓、钩盾、典农、导官、梁州水次仓、石济水次仓、籍田等署。历代沿置,掌粮食储积、仓廪管理及京朝官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