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军部司法局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军法司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军法司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军事事项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及十六国后赵皆置。典刑狱。官名。见“公府理曹”。
官署名。宋代设此官署,起初专供军事警奏探报用,后来兼供朝廷和官吏所需用物资。初属御营司,后御营司废,改属枢密院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》。
魏晋南北朝沿置东汉的北军五校尉, 合称五营校尉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射声等校尉,是为五校、并汉官池。魏晋逮于江左,狱领营兵,并置司马、功曹、主簿。”北魏与北齐亦有五营校尉之设,
官名。①军事统帅。前秦建元十九年(东晋太元八年,383),苻坚进攻东晋,征富家子弟二十岁以下者共三万余骑,以秦州主簿赵感之为少年都统,作为带领青年兵之将官。都统之名,始于此。南朝宋置,惟出征时设,以统
官名。尚书省都兵曹长官通称。亦称郎中。三国魏、西晋、北魏、北齐皆置。魏、晋六品,秩四百石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中为五品上,郎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 然仍可通称为郎; 北齐六品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副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内率府副率。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,结案后即罢。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自神宗以后,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,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。结案后即行撤销。参见“制
见“祐国营缮都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