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设广东按察司,二十年,定名为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。置司广州路,监治广州、韶州、惠州、南雄、潮州、肇庆等路。二十六年,移司于韶州路(今广东韶关)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设广东按察司,二十年,定名为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。置司广州路,监治广州、韶州、惠州、南雄、潮州、肇庆等路。二十六年,移司于韶州路(今广东韶关)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赞尚书整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饔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理王及后、世子食物的烹调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内膳上士,正三命;内膳中士,正二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郑人使子展当国,子西听政,立子产为卿。”听政又称为政,参见“为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佐大宗伯卿、小宗伯上大夫掌府中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爵名。春秋时期世袭的卿大夫爵位。又称“承嗣大夫”或“嗣大夫”。《左传·昭公三十一年》:“齐豹为卫司寇,守嗣大夫,作而不义,其书为‘盗’。”
见“提塘官”。官名。清置,又称“提塘官”,多数省每省一人,也有两省一人的,由各省督抚选派武职一人(由兵部任用)驻京,掌传递部院等衙门与本省有关来往文书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兵部》、《清会典·兵部·驻京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因患病而请假。《北齐书·崔㥄传》: “(崔瞻)转尚书吏部郎中。因患取急十余日,旧式,百日不上解官,吏部尚书尉谨性褊急,以瞻举指舒缓,曹务繁剧,遂附驿奏闻,因而被代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三部勾院所属机构之一,上隶三司。参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州或土州内。从九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一人,置于黄平州重安司。
官名。又称正总权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总兵而置,职掌因明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