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贵州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
官名,东汉置,为洛阳县令的佐吏,掌兵事,禁盗贼,主治安。汉制,大县尉二人,小县尉一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县》注引《汉官》曰:“洛阳令秩千石,丞三人四百石,孝廉左尉四百石,孝廉右尉四百石。”
官名。清康熙十四年(公元1676年)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,设总管、副总管等以统领之,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改置察哈尔都统,驻张家口,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(原为察罕诺门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曲靖,掌曲靖、普安、普定(今贵州安顺)、潜江(今云南澄江)四路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各一员。
武官名。商代设置,亦称北吏,为驻防北土的大使,见《殷墟文字丙编》二九。参见“西史”。
见“鸿胪少卿”。官名,为鸿胪寺卿之贰,即副卿、副长官。详见“鸿胪寺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二品。掌宫廷服用、饰物制造。设于世祖至元三十年(1293)。置院使七员,正二品; 同知二员,正三品; 同佥二员,正四品; 院判二员,正五品。辖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、异样局总管府等机构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步队、陆军警察队、军乐队一切事宜,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,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、各镇操场、靶场事。置科长、
官名。南宋太医局置,以京官充任,从八品,为太医局次官,位在判太医局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群牧官。掌养马,位在马群太保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