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理财政处帮提调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二人。正四品,以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,稽核处务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二人。正四品,以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,稽核处务。
宋朝吏部尚书左选、侍郎左选通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文臣选调之事。
官名统称。即宋朝内侍省左班都知与内侍省右班都知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左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司关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掌关门的禁令及征收关税。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所属有司关中士,正二命;司关下士,正一命。所掌与《周礼》的司关同。
官名。清朝置大理院,其官有正卿和少卿。正卿掌申辩冤枉,审判定罪,解释法律,监督各级审判,统一法权。少卿为卿之佐官,为副长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为汉代边郡部都尉候望系统属官之长,主候望之事。候所在的官署称为“候官”,所辖为一段候官塞(约百里)上的若干候长及其所率领的若干燧长。候的属吏有丞、掾、士吏、令史、尉史等,主要在候官办事;此外又有
又称加捐指分。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清制:凡京外月选官,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。捐纳章程规定,凡候补官,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,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,谓之指分。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亲卫、勋卫、翊卫等三卫官,以三卫郎 (后改三卫侍郎)一人为长官,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,其下分置三卫博士、三卫主簿,亲卫、勋卫、翊卫郎及中郎。皆以贤德、勋戚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。由直年大臣于各旗参领内委派,无定员。掌章奏文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