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药局管理大臣
即“管理火药局大臣”。
即“管理火药局大臣”。
宋制,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。参见“宣麻”。
内务部直辖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设置,掌编订礼制事宜。设会长一人,由内务总长选任;会员若干人,由会长聘任或委任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一县政令的长官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年》: “赵孟问其县大夫,则其属也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晋顷公之十二年,六卿以法诛公族祁氏、羊舌氏,分其邑为十县,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。”官名。县的产
杂号将军名。西汉末年王岑自称定汉将军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“王岑亦起兵于雒县,自称定汉将军,杀王莽庸部牧以应成,众合数万人。”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① 官场用语。唐朝中书省置中书舍人六员,分押尚书省六曹,佐宰相判案,同署乃奏,唯枢密迁授不预,谓之六押。②官名别称。即中书舍人。
官名。①代表帝王的特派使臣。《礼记·月令》孟秋之月:“毋以割地,行大使,出大币”。《魏书·世宗纪》正始二年六月甲子,“诏尚书李崇、太府卿于忠、散骑常侍游肇、谏议大夫邓羡,崇、忠使持节并兼侍中,羡兼黄门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儒学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孙玼等三人及第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参议”。
官名。唐朝肃宗乾元元年 (758) 始设,为司天台属官。额一人,正五品上。系春、夏、秋、冬、中五官正之一,掌司四时,司其方之变异。宋朝沿置。初属司天监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属太史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