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有梁家寨银场、明世银场、密务银场、宝山银场、烧炭峪银场、胡宝峪金场、七宝山炭场,各置提领所,俱属中政院,秩从七品。每所各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、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,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,各机关必须接受,先学习一年,期满后实授官职。
官署名。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由掌医署改立,秩正五品,隶徽政院。置领监官、达鲁花赤各一员,卿四员,太卿、太监各五员,少监六员,丞二员。至治三年(1323),罢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郡国有屯田者置,掌屯田事务,管理所部吏民,属大司农。郡国太守、内史不得干预其事务。可派遣上计吏,并通贡举,同于郡、国。秩二千石。部内亦常设军兵。属官
科举制度。周始定为取士之法,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,以告于王,而升诸司马,曰进士。”郑玄注: “进士,可进受爵禄也。”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,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,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矿业经营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并行在军器库、衣甲库、内弓箭库、南外库置,掌收储兵器铁甲等。绍兴三年(1133),以军器什物库并入。官库名。南宋建炎四年(公元1130年),并行在军器、衣甲、内弓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为领兵武职,李伟曾任之。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官名。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置于马步司,以牙校充任,掌鞠讼刑狱。
有爵命之家。依其爵位等级,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令命家田三辅公田。”颜师古注引韦昭曰:“命谓爵者,命家,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,令得田公田,优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