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

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特区,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,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,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,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,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的民事刑事案件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六月二十日司法部重刊《法院编制法》规定,审判处设处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呈请大总统简任或由当地道尹兼任。处内分设民事和刑事两庭,各设审判员一人、学习审判员二至四人,书记官二至五人,承发吏和检验吏各若干人。若按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热河都统府归绥将军府审判处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则审判处长得由民政厅长兼任,审判员、学习审判员作审理员;又规定司法警察以民政厅巡警兼充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主寝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宫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管王所居宫室的修饰整洁,及王起居一切杂务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主寝上士,正三命;主寝中士,正二命。属天官府御正中大夫。

  • 银台司

    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受天下奏状案牍,抄录其目进御,发付勾检,纠其违失而督其淹缓。因该司设在银台门内,故名银台司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旧制通进银台司》。

  • 步兵将军

    杂号将军,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下·孝平元始五年》:“执金吾王骏为步兵将军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太保舜、大司空丰、轻车将军邯、步兵将军建皆为诱进单于筹策。”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武官

  • 太原尹

    官名。唐置,为三都府尹之一,见“三都府尹”。

  • 司历

    官名。掌历法制订。春秋时鲁国置。《左传·哀公十二年》: “冬十二月,螽。季孙问诸仲尼,仲尼曰: ‘丘闻之,火伏而后蛰者毕。今火犹西流,司历过也。’”隋朝初于太史曹置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太史局(太史监)

  • 警务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务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
  • 浙江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浙江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秩从五品,隶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辖双线局、大小木局、盒钵局等衙。

  • 汉代民间,百家为里,里的长官称里魁,里下有“什”,什掌十家,其官也称“什”,什下为“伍”,其官也称“伍”,“伍”掌五家。五家互相监察,五家有何善、恶之事,“伍”便去向监官汇报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里

  • 商部左丞

    官名。清末商部属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简任。掌辅佐堂官,综核各司事务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