牌头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。乾隆八年(1743)设,每堡四名,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专司查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
(1)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:家有男子,年十五以上,七十以下,不管人口多少,全征为军,十人为一牌,设牌头,上马则备战斗,下马则屯聚畜牧;孩幼稍长,又籍之为军,叫“渐丁军”。(2)职役名。清代保甲制度规定以十户为牌,置牌头。参见“保甲(2)”。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。乾隆八年(1743)设,每堡四名,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专司查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
(1)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:家有男子,年十五以上,七十以下,不管人口多少,全征为军,十人为一牌,设牌头,上马则备战斗,下马则屯聚畜牧;孩幼稍长,又籍之为军,叫“渐丁军”。(2)职役名。清代保甲制度规定以十户为牌,置牌头。参见“保甲(2)”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置内外城巡警总厅,厅丞各一人,初秩正四品,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;掌徼循坊境,并掌跸路警卫。其属有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置佥事,各置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警官若干人。见
官名,金朝置,正九品,佐局长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质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;廛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质人专司市肆中买卖货物价格的估计与核定,以防止不法商人抬高物价或欺骗买主。廛人掌理征收市中各种税收,如货物税、房税、地税等。汉大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小司乐上士置,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佐乐部中大夫、小乐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,其下设小乐部中士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
即“巴图鲁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云南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皇帝所耕藉田收获的谷物,供大祭祀之用。下设神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管理、监工无定员。掌造宫中所用粗细草纸。官署名,明朝置,掌造粗细纸。其官有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管理、监工无固定人数。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·内侍省》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分属度支部,掌百官给赐、赙赠例物、口食及冬春衣物等事,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,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署名。元朝隶宣徽院,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、牲畜与财物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立阑遗所,秩正九品。二十五年,改为监,正四品。二十八年,升正三品,后又降为正四品。置太监一员,少监二员,监丞二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