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养下监
见“牧养监”。
见“牧养监”。
任地方官,与朝官、京官相对而言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昶传》:“昶虽在外任,心存朝廷。”
官名,为光尉郡的长官,职如郡太守。参看“光尉”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地政署。以地价申报方法先整理后方城市土地,然后依照整理结果,征收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。设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处务。
官名,汉置,为校级武将,掌领骑兵。《汉书·扬雄传》:“校骑万师。”注:“师古曰:校骑,骑而为部校者也。”
官名。明清礼部教坊司之主官。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明朝设一人,正九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 沿设,一人,亦正九品。雍正七年 (1729)裁。
官名。秦以咸阳为京师,以内史掌治之,总领关中之地。所属咸阳县为治所在京师城内之县,置令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有咸阳令阎乐。
官名。即“太官令”。官名。“大”读“太”。秦汉两朝的“少府”,是供应皇室的机关(官署),其中负责饮食方面的官员有大官、汤官、官、胞人(庖人)。大官掌管膳食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太官令一人,六百石
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,由内舍升补上舍。后武学、宗学亦行此制。参见“三舍法”。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资序同提点刑狱。后省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复置,后又省。孝宗淳熙二年 (1175)再置。掌坑冶铸钱之事。参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