狱子
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。掌看守牢狱人犯。
役卒名。(1)宋代置于县,掌看守狱囚。参见“推司”。(2)金代在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,所掌与宋同。
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。掌看守牢狱人犯。
役卒名。(1)宋代置于县,掌看守狱囚。参见“推司”。(2)金代在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,所掌与宋同。
官名。北魏前朝置。掌畜牧事务。奚和观以龙骧将军领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。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西南甲马乡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改闲厩使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属,陈沿置。北魏、北齐、北周诸王府均沿置之。《周书·赵肃传》记赵肃子正礼为“齐王宪府属。”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属,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六品上,掌通判兵曹、骑曹、法曹、士曹事。
见“一齐虾库”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名。东汉置羽林左、右监。三国魏(一说晋)省其一,置羽林监,掌宿卫送从。东晋哀帝兴宁二年(364)置。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(420)复置。齐、梁、陈及北魏、北齐沿之。西晋领营兵,东晋无复营兵。铜印墨绶,
官名。为登闻鼓院长官,掌管受理官民建议和申诉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登闻鼓院》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登闻鼓院”。
强行削除官吏禄阶或没收其家财。
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。见“国民参政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