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汉制:除任本职之外,又任他官,称“兼”,或“兼任”。职位高的官兼任职位低的官称“领”。参看《琅琊代醉编·兼领》。
官名,西汉置,掌迎送少数民族事务。《汉书·金日磾传》:“上使使问所欲,以弟岑为托。上召岑,拜为使主客。”注:“服虔曰:官名,属鸿胪,主胡客也。”官名。为大鸿胪的属官。《汉书·金日磾传》载成帝时,“上诏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神武军大将军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苜蓿部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院内事项。
官名。① 战国置,木工的官长。② “将作大匠”的省称。《晋书·齐王冏传》: “使大匠营制,与西宫等。”《王彬传》: “苏峻平后,改筑新宫,彬为大匠。③ “将作监”的别称。洪迈《容斋随笔 ·四笔》卷一五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”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四品。掌核议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等事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明清地方府、州、县主官之尊称。1、官府治事(处理政务)的大厅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(元和三年)癸酉,还幸元氏,祠光武、显宗于县舍正堂。”2、明朝、清朝的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称正堂。意即府、州、县的正职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