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妃
王的母亲或正妻子封王妃,为正一品或从一品,次妻(妾)封王夫人。金朝章宗承安二年(公元1197年),改为王妃只封王夫人,次室封孺人。郡王母、妻封郡王夫人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王的母亲或正妻子封王妃,为正一品或从一品,次妻(妾)封王夫人。金朝章宗承安二年(公元1197年),改为王妃只封王夫人,次室封孺人。郡王母、妻封郡王夫人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内府衙门之一。隶属御用监,设掌作一员,协同无定员。掌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之类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又名洗帛厂,属御用监。掌织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。设掌作内官一人,协同内官数十人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置,初隶光禄司,后改司为寺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孳生所。成祖即位复旧。置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,未入流,后革副使。掌养牲,以供祭享、膳馐之用。
命妇封号。始见于南北朝,历朝皆置。多封皇后母、县公之妻及高官之母妻。北周时位在郡君下。唐、五代外命妇封五品官员,内命妇封三品、四品官员之妻,其母则封县太君。不因夫、子得封者,称某品县君。宋朝沿置,封庶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打更巡夜的小吏。一说守囚之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可 (何)谓署人、更人?耤(藉)牢有六署,囚道一署旞,所道旞者命曰署人,其他皆为更人。或曰守囚即更人殹(也),原者署人殹
官名。即太子右清道率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与“四平将军”同班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。陈文帝天嘉六年(565),杜稜自领军将军迁此职、丹阳尹。拟
散官名号。北宋前期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以寄禄官右正议大夫改置,从三品。金朝置为文散官,从三品中。元朝改从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二品,升授。清为从二品
官名。北周置。掌祭祀等活动中的礼仪,一说属春官府。正三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府属不明,可能隶属于春官府。庾信《周祀方泽歌》:“司筵撤席,掌礼移次。”为掌礼仪之官。
官名。为公府吏职。东汉太尉府置令史及御属二十三员,御属掌为太尉驭车。西晋诸公、位从公府置,赵王伦为相国,其府僚属二十曹皆设,职掌省录公事。东晋、南齐诸公府唯置二员。北魏亦置,七品上。官名,两汉皆置,为
官名。明朝洪武二十六年(1393)于大理寺置,二人,从九品,典出纳文移。建文 (1399—1402) 初改称都典簿,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