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固定职务而预朝参得散官。《隋书·李德林传》:“因出为湖州刺史,德林拜谢曰:臣不敢复望内史令,请预散参。”
即郡府,也称府朝,就是郡太守处理政务的大堂。《后汉书·岑晊传》:“(太守成)瑨委心(岑)晊、(张)牧,褒善纠违,肃清朝府。”
官名,汉置,为漕曹副长官,佐助漕曹掾掌漕运事。参看“漕曹”条。
传说舜时分天下为十二州,每州置长官牧一人,总管州事。《书经·舜典》:“咨十有(又)二牧。”尧舜时部落联盟中参加联盟的各部落集团首领。他们都是部落联盟议事会的成员,又各代表部落联盟督察所属部落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唐宪宗元和十三年(818)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,有官典七人,随官勾检文案。
官名。汉置,属左冯翊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记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令、丞;左冯翊所属“又有都水、铁官、云垒、长安四市四长丞。”严耕望说:“案《食货志》下,长安有东西两市,而此云属京兆者一,属左冯翊者四,是
官名。宋朝始置,“提举常平官”简称,亦为差遣名目,如提举保甲、提举弓箭手等。元朝置为诸提举司长官,如提举左八作、提举都城所、提举富宁库、田赋提举司、织染人匠提举司、都提举万亿宝源库等均置。并多置同提举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 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缮写诏旨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太常寺太医署官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五员,唐朝置四员,从八品下。与医师、医正轮流以一人值班疗疾。官名。唐太医署令所属有医监四人,与太医署丞同为从八品下,协助太医署令掌管医疗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