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各科的主官。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(2)国民党政府在各级法院及其分院中均设有检察处主任书记官,以佐助检察长或检察官工作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清兵入关后,经制的八旗军名额已有定制,但人口不断增长。顺治十七年(公元1660年)决定从满、蒙、汉各旗的余丁中挑选四千五百人,经过训练,称为养育兵,乾隆时已增至二万余人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末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属。西晋初不置,后杨骏太傅府复设,至司马伦为相国,增设掾一人。东晋罢。官名,三国魏末期相国府有戎曹,为诸曹之一,其长官称“属”,掌兵事。晋初省,后杨骏为太傅时
状元的别称,为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一名。参见“状元”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拉萨街道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
宋朝殿试合格人第五甲俗称。以其登第人后多贵显,故称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设二人,正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