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理刑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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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子左内副率

    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左内率副贰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其品。唐朝为太子左内率府次官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左奉裕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副率。北

  • 加麻瓦万户

    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西南甲马乡。

  • 工部当月处

   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。掌管部印,并收受在京各衙门文书,呈堂官阅后,分发各司办理;给内阁报送本部题本;内阁传抄题本,分由本处满、汉司员抄写。满、汉司员定额各一人,由四司司员轮值。

  • 奉天司

    即“奉天清吏司”。

  • 僧录司正印、副印

    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
  • 外都坐大官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简称为外都大官,并与中都坐大官、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。掌刑狱、听理民诉讼。属官有外都下大夫、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、外戚及胡汉重臣,权势很大。吊

  • 皇城都点检

    官名。宋朝皇帝出巡、亲征,则于京师置,掌皇城守备之事。

  • 集贤院(殿)大学士

    官名。唐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置集贤殿大学士,地位在学士之上。四年(公元759年)罢。宋复置,由宰相兼领,元丰改制罢。元至元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置集贤院大学士,为集贤院长官,员额三人,后定置五

  • 钱帛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度支部,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,掌军中春冬衣、百官俸禄、左藏钱帛及香药榷易等事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其事归户部金部司。

  • 右都水使者

    官名。北魏、北齐置。《魏书·范绍传》: “转右都水使者。”详见“都水使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