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刑进士
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,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御史,故名。正德(1506—1521)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,遂革去此制。
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,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御史,故名。正德(1506—1521)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,遂革去此制。
官名。金置,属掖庭局,掌皇后宫苑、仪仗之事,以宫苑司、仪鸾局官兼。
官署名。明朝建文二年(1400)改原都察院而置,设官御史大夫,改所辖各道为左、右两院,设御史二十八人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官署名。汉代御史的官署称御史府,又称御史台、兰台、兰台寺、御史大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,办理秋、朝审进呈册本,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,区划各审判厅辖区,调度各检察机关,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官名。宋仁宗皇祐元年(1049)始置,以宠待旧相。其后,宰相善罢而不除使相者例加此职,以罪黜免者则否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二品。掌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,无官守,无典掌,而资望极高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医院的佐官,秩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即国子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国子监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国子监为成均监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吏名。南宋秘书省置,员二人,掌四库藏书。官名,宋置,掌四库藏书。《宋史·职官四·秘书省》:“中兴分案四:曰经籍,曰祝版,曰知杂,曰大使。吏额:都、副孔目官二人,四库书直官二人。”
官名。元朝置。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下,治所在今山南地区隆子县加玉区。
见“发运使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训方氏中士四人,掌教导四方之民。北周依其制置训方中士,正二命;训方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