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理藩院

理藩院

官署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掌管内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,并办理与俄罗斯、廓尔喀等国的交涉、通商及入贡事宜。崇德三年(1638)改蒙古衙门设。以承政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参政、副理事官,启心郎等官,专管“外藩”事务。顺治元年(1644)改设尚书等官。十六年改属礼部。十八年仍复旧制,制同六部,并分置录勋、宾客、柔远、理刑四司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定制,额设满尚书一人为主官,以左、右满侍郎(亦间蒙古人)各一人,额外蒙古侍郎一人佐之。并特简王、公、大学士一人兼掌院事。下设郎中、员外郎、堂主事、主事、校正汉文官、司务、笔帖式等官分司治事。分设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司,以及满档房、汉档房、蒙古房、司务厅、当月处、督催所、银库、饭银处等办事机构。所属有内外馆、蒙古官学、唐古特学、托忒学、俄罗斯馆、喇嘛印务处、木兰围场等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置理藩部。


官署名,清置,掌管蒙古、新疆、西藏等地少数民族事务,如部界、封爵、设官、户口、耕牧、赋税、兵刑、交通、会盟、朝贡、贸易、宗教等。其官有大臣、尚书、侍郎、堂主事等。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理藩院》:“理藩院,管理院务大臣。满洲一人,尚书、左右侍郎,俱各满洲一人,额外侍郎一人。其属:堂主事,满档房满洲二人、蒙古三人,汉档房汉军一人。领办处,员外郎、主事,满蒙各一人。笔帖式,满洲三十有六人、蒙古五十有五人、汉军六人。旗籍、王会、柔远、典属、理刑、徕远六清吏司:郎中,宗室一人、满洲三人、蒙古八人……尚书掌内外藩蒙古、回部及诸番部,制爵禄,定朝会,正刑罚,控驭抚绥,以固邦翰。侍郎贰之。”光绪三十二年改为理藩部。参看《清文献通考·职官六·理藩院》、《清续文献通考·职官十二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平州路钱帛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钱币铸造等事。设于平州(今河北卢龙)。

  • 左三部检法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官署名。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(吏、户、礼)检法司,设司正二人,正八品,掌

  • 宁卫左右军

    禁军名。后唐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唐清泰元年(公元934年)六月,改严卫步军为宁卫左右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
  • 礼部侍郎

    官名。① 隋朝礼部头司礼部司之长官,置一人,正六品上,掌礼部司事。高祖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,升为礼部副长官,以佐尚书掌部事。礼部司长官改称仪曹郎。②隋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

  • 治粟都尉

    官名。汉置,掌领大农,主天下盐铁等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桑弘羊为治粟都尉,领大农,尽代僅筦天下盐铁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桑弘羊为治粟都尉。”官名。汉代桑弘羊曾为治粟都尉,领大农。可能治粟都尉就是“

  • 御药院提点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御药院的主官。见“御药院”。

  • 礼学馆

    官署名。属礼部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置,专掌礼教书籍的纂修。设提调、总校、分校、统计、编纂等官。

  • 宾客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员外郎。

  • 龙马厩令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。东晋省。官名。汉有龙马监,晋置龙马厩令,隶属于太仆,掌畜养良马。

  • 中千户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军府,秩正五品,管军五百以上。置达鲁花赤、千户各一员,俱正五品; 副千户一员,从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