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泉仓长
官名,汉置,为甘泉仓长官,掌管甘泉仓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敞本以乡有秩补大守卒史,察廉为甘泉仓长,稍迁太仆丞。”
官名,汉置,为甘泉仓长官,掌管甘泉仓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敞本以乡有秩补大守卒史,察廉为甘泉仓长,稍迁太仆丞。”
官名。北魏末置,负责州治的城防事务,名位高于“防城都督”。《周书·独孤信传》:“建明(530—531)初,出为荆州新野镇将,带新野郡守。寻迁荆州防城大都督,带南乡守。”
战国至秦汉的一种候补官位制。战国时,齐楚赵魏秦诸国均置郎中,有俸禄而无实际职务,常由郎中而出任显职,如李斯先为吕不韦的舍人,取得不韦的赏识,举以为郎,由此遂致显达。至秦汉时期郎官制度又有发展,郎有议郎
设官的制度。《管子·乘马》: “五聚命之曰某乡,四乡命之曰方,官制也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置,十六国后秦、后凉、西秦、北凉及北魏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未载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置,献帝建安四年鲜于辅曾任此将军,掌征伐或驻守。其后,三国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基层武官。每旗六人,从“鸟枪前锋”内选充,以领其众。
属名。宋朝都大提举茶场司长官。参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,也称巡长,为警察(巡长)之长官,掌管治安。民国时有此官。警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。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,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。与巡官、警士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
清朝雍正(1723—1735)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。凡皇帝上谕中属于一般例行政务可以公开的,均交内阁传抄执行,称为“明发”。凡以此下发之谕旨,首书“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”或“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知县出行时跟轿护卫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