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赋司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各省地丁正耗完欠,奏销新增地丁随粮各捐,规复征额差徭,筹议垦务,清丈田亩,改正地租升科定则并稽核内务府、旗庄田地亩等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置,属度支部,掌土田财赋,稽覈八旗内府庄田地亩。其官为郎中、员外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度支部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各省地丁正耗完欠,奏销新增地丁随粮各捐,规复征额差徭,筹议垦务,清丈田亩,改正地租升科定则并稽核内务府、旗庄田地亩等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置,属度支部,掌土田财赋,稽覈八旗内府庄田地亩。其官为郎中、员外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度支部》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官名。隋置,从三品,掌车驾出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烽候道路,巡狩师田,则掌营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吏部。掌颁行官员的封授命令。设提举二员领院事,以吏部郎中、翰林修撰各一人充任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两晋、北魏沿置。设于郡国产盐处,掌盐政。东晋时王允之以建武将军、钱唐令领之。魏、晋六品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,三国魏置,六品,设于
官名。明、清各县僧会司主官。详“僧会”。
官制用语。即以银铸成印章,在印柄系青色的绶带,其印文作“某官之章”,标志一定官阶,规格在金印紫绶下。汉朝亦称银印青绶,规定吏秩二千石以上服用。西晋后将印文作“某官之章”者称银章,一般不再与银印混称,晋
官名。同“太卜”。卜官之长。属员有卜师、卜人等。总掌卜筮之事。周朝置。一说殷时已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 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《周礼·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御史台五使之一,专掌祭祀入阁监食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唐有廊下食使,宋初改称廊下使,属御史台。以御史临时充任,专掌入閤监食。元丰改制后废。参见“廊下食使”。
医官寄禄阶。宋置,和政二年(公元1112年)改称保和郎。
官名。汉朝于各地有铁、铜处设铁、铜官,掌使役工徒,熔铸铜铁,西汉隶司农,东汉隶郡县。西晋改称冶令,江北设三十九处,隶卫尉。江南有梅根、冶塘二冶令,隶扬州刺史。东晋、南朝宋、齐于江南诸郡县各置冶令或冶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