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,宋置,掌酒醴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殿中省》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隶于总领、承应长之下。初设三人,康熙五十六年(1717)裁。旋复设二人,并增设六人。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,由庖人内升补四缺。乾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裀褥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西周之小学。《静簋铭: “王命静司射学宫”,“小子、众服、众小臣、众尸仆学射。”参见“小学”。
官名。东汉魏晋南北朝为守宫令副贰,北齐、隋、唐为守宫署次官。唐朝正九品下。官名,东汉、魏、晋、南北朝、隋、唐皆置,为守宫令之副,佐令掌御用笔墨纸砚、封泥及尚书财用诸物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什帮处之属官。“达”乃头领之意,设七品衔二人。分掌演奏“掇尔多密”乐曲之事。
官署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兵械修造、收藏。参见“库人”。
见“乐部管理大臣”。官名。清置,即管理乐部大臣。见“乐部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比部曹事务,属并省都官尚书。《北齐书·羊烈传》:“天保(550—559)初,授太子步兵校尉、轻车将军,寻迁并省比部郎中。”其职掌与“比部郎中”略同。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掌皇帝宴寝之事。置尚寝二人,下辖司设、司舆、司苑、司灯四司。各司分置女官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唐朝沿置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沿唐制,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