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盐务稽核所

盐务稽核所
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置,属盐务署。根据善后借款条约,置中国总办一员、外国人会办一员,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。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,置中国经理、外国洋协理各一人,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。国民政府成立,属财政部,由中国人单独掌其政令。民国二十五年,改称盐务总局。


官署名。初名盐务稽核造报所,北洋政府以盐务重要,且款项烦琐,特设置本所以司稽核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公布的《盐务稽核造报所章程》规定,盐务稽核造报所总所设于财政部内,分所置于各省,专司考核盐务收支款项等事。总所设总办一人,由财政总长任用;会办一人,由财政总长聘洋员充任;稽察员至多十人;所内分置汉文、英文、会计三股及翻译、打字两科,股、科均设主任。分所设经理一人,以华员充任;协理一人,以洋员统任。其余酌设员额,由总所经盐务署转呈财政总长核定。次年二月九日,财政部呈准公布《盐务署稽核总所章程》和《盐务署稽核分所章程》,编制大致同前,惟定为盐务署所属单位,总所总办即由盐务署署长兼任。盐务署稽核总所会办与分所协理之所以聘请洋员担任,是由于北洋政府以盐税作外债担保的缘故。规定合办、协理的职权均与总办、经理相同。这样,盐务署稽核所的洋员不但把持着稽核所的实权,也掌握着盐务署的实权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算曹

    官署名。晋朝置,为御史台诸曹之一。设侍御史掌其事。南朝宋沿置,至顺帝初省并法曹。

  • 公府戎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 64年)始置于丞相府,有属一人,所主无考。蜀吴设置情况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亦置戎曹属一人。

  • 奉扆局

    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舍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尚舍局。参见“尚舍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舍局为奉扆局,尚舍局奉御为奉扆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

  • 平准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质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;廛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质人专司市肆中买卖货物价格的估计与核定,以防止不法商人抬高物价或欺骗买主。廛人掌理征收市中各种税收,如货物税、房税、地税等。汉大

  • 仰化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班阶略提高,拟飙勇将军等号。

  •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机构。雍正八年(1730)设。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,按时汇奏。同时,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“课程”。长官为管理大臣,无定员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。其下

  • 书院使

    官名。唐开元十一年(公元723年),玄宗置丽正书院,聚文学之士,或修书或侍讲,以张说为书院使主管其事。

  • 威仪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
  • 制敕库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皆置,掌编检敕、令、格、式,主管架阁文书。宋代三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均置,主编检敕、令、格、式、简纳架阁文书

  • 龙牧曹奏事中散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龙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兼掌牲畜牧养事务。《魏书·吕洛拔传》: “(洛拔)长子文祖,显祖以其勋臣子,补龙牧曹奏事中散。以牧产不滋,坐徙武川镇。”参见“奏事中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