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院官
官名。唐置,为盐院主官,掌卖盐。见《旧唐诗·食货志上》。
官名。唐置,为盐院主官,掌卖盐。见《旧唐诗·食货志上》。
三十六苑即三十六牧马场,古代养鸟兽的地方称苑,故称牧马处(场)为苑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(中六年)六月,匈奴入雁门,至武泉,入上郡,取苑马。”注:“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,分布北边、西
官名,东汉置,即给事黄门侍郎,共六人,掌出入禁中,近侍帷幄,省尚书事。《献帝起居注》说:“帝初即位,初置侍中、给事黄门侍郎,员各六人,出入禁中,近侍帷幄,省尚书事。改给事黄门侍郎为侍中侍郎,去给事黄门
官名。金于太常寺设大乐署,兼鼓吹署职掌。有令,从六品及丞,从七品。掌调和律吕,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。属官有乐工部籍直长、大乐正、大乐副正。并有乐工一百人。元中统五年(公元124年) 于太常礼仪院置大乐署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诸牧监副贰,上监各置二员,正六品下; 中监各置一员,从六品下; 下监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玄宗开元二十三年(735)废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准尉,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。
官署名。①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四川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,并兼领云南布政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弘文馆、集贤殿书院之属官,亦称“校理官”。掌校刊典籍之错谬。玄宗开元七年(719)始设于弘文馆,八年,丽正修书院(集贤殿书院前身)亦置,无常员,多以他官兼。德宗贞元八年(792)罢集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年 (1369) 于太子东宫六局分置,各一人,以宦官担任。二十八年改设二人,定从五品,掌侍服之事。官名。北齐设局丞,如乐器局丞、器作局丞、仗库局丞、典作局丞、车舆局丞等,为该局主要官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属太仆寺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皇帝出巡或出征时,尚书台部分官员随车驾而行,置此主持随行尚书台的日常事务。陈群曾以尚书令、镇军大将军任之。见《三国志·文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。职类“录尚书事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。皇帝